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征求《六安市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单位 征集时间:[ 2020-05-11 00:00 ] 至 [ 2020-05-23 00:00 ] 状态:已结束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单位:

根据《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皖政秘〔2020〕77号)文件,我市制定了《六安市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23日前反馈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六安市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六安市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皖政秘〔2020〕77号),提出统筹规划政务数据管理,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着力解决当前政务数据归集难、共享难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数字化政府转型为主线,聚焦“数字江淮”建设,加强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加快智慧六安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数据基础,深化“皖事通办”平台建设,以大数据支撑服务便捷化、运行高效化、监管精细化、决策科学化,加快实现“皖事通办”向“ 皖(万)事如意”转变。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各类数据汇聚,到2020年底,实现100%的政务数据(除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数据外)和60%的社会数据汇聚,加强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电子证照等主题库建设,实现数据服务高质量供给。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数据统一管理

1、政务数据归国家所有。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数据被纳入生产要素范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政务数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各单位)

2、明确数据管理职责。各地各部门既是政务数据的提供部门,也是政务数据的使用部门,既要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工作,又要负责提出共享需求,按需依法依规合理使用数据。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依托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统一管理政务数据,有序推进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和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各单位)

3、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加大国家、省级政务数据共享标准的贯彻落实力度,及时修订完善市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本部门数据资源采集、发布、共享和更新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级各部门)

(二)建立线上“政务数据大厅”

1、明确首席代表和人员(5月底)。借鉴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模式,各级各部门要明确1名线上首席代表,负责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交换审核,由信息化相关机构(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具体对接工作,由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联络员担任。(责任单位:市、县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市、县各相关部门配合)

2、搭建统一数据大厅(8月底)。依托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统筹搭建线上“政务数据大厅”,集中展示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采集情况、数据共享交换情况。各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及人员,负责对本区域内部门数据采集共享情况开展业务指导和人员管理。(责任单位:市、县(区)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三)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1、统一数据目录管理(5月中旬)。政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省统一目录管理,省级统筹搭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明确政务数据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此项工作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市负责认领及编制个性化数据目录。

2、集中编制数据目录(5月底)。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开展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认领标准化数据目录,并丰富完善相关目录内容、属性等。对未纳入标准化数据目录的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进行梳理,编制本部门本系统个性化数据目录。(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统筹县级数据目录(6月上旬)。对事项在县级及以下行使、数据还未归集到市级的数据资源,由市级对应主管部门统筹做好相关数据编目工作,加快数据向市级集中,实现全市范围内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归集

1、明确采集方式。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进行信息资源采集。采集和生成的信息资源应符合省数据目录标准规范要求,以电子化形式记录和存储。同步加快对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改造进程,加强采集和生成信息资源的质量管理,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完成资源挂载(9月20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省级数据目录标准,更新完善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各部门对应数据目录。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已编制发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向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汇聚数据,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完成政务数据100%和社会数据60%的汇聚目标。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时归集数据,并确保所提供数据与本部门本系统所掌握数据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1、完善基础数据。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要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会同相关牵头部门形成主题信息资源库,如医疗健康、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教育教学、文化旅游等。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资源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直相关部门)

2、建立共享机制。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数据资源共享工作,依托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建立需求提交、规范审核、对接实施等环节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并提供技术支撑。原则上所有共享数据均要通过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提供,鼓励采用系统对接、前置机共享、接口查询等方式,着力打破“数据壁垒”,努力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加快整合部门间直连的共享交换通道。(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按需共享数据。数据提供部门要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共享数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原则上不得拒绝其他单位提出的共享申请。数据使用部门要根据履行职责需要申请共享数据,明确共享数据的具体应用场景(如作为行政依据、工作参考,用于数据校核、业务协同等)。在政务数据使用过程中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授权使用的方式、范围和期限等。通过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获取的数据,只能按照已明确的使用用途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责需要,不得直接或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各单位)

(六)统筹基础资源管理

1、加强项目源头管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坚持统筹规划、需求主导、融合创新、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节约高效的原则,要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省有关规定,尽快修订完善市级管理办法,各县区参照执行。所有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自筹资金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基础性、跨部门的应用性项目以及单一部门的应用性项目)及运维均要按流程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查论证。重点支持有利于形成数据资源共享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

2、统筹基础资源管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统筹建设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及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打造全市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应用的总枢纽、总平台,推进各类数据归集汇聚、融合共享和开发应用,为建设新型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大数据支撑。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建数据中心、机房、专网等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原则上依托市政务云数据中心资源建设部署。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按照资源整合、集中共享的目标,通过应用搬迁、容灾备份等形式,逐步迁移至市政务云数据中心统一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七)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管理

1、明确责任分工。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数据提供部门、使用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数据提供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环节安全。数据使用部门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负责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安全。市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对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中的共享数据实行分级授权管理,严格设立访问和存储权限,防止越权存取数据,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时的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

2、强化安全措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测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加强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监管。积极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数据安全领域的应用,确保数据采集、归集、使用全过程安全。(责任单位:市、县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四、组织保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是打造“皖事通办”平台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政府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孤岛”、推动数字六安智慧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破解“放管服”改革难点和堵点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践行新发展新理念的高度、站在贯彻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高度、站在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全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具体推进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本部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及人员,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监督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要将各地各部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情况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调度、检查和通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探索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科学客观评价各部门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成效。

征集结果

为统筹规划政务数据管理,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着力解决当前政务数据归集难、共享难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皖政秘〔2020〕77号)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六安市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3日期间在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止2020年5月23日,我局电话、传真、信件未收到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微信、微博、百姓畅言等也均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