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数管局发布时间:2019-06-17 17:45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收藏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引导各地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2019年对16个市政府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建立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过程管控和实时调度力度,推动形成担当作为、苦干实干、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考核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将16个市分为4类进行考核。一类市: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二类市: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池州、安庆市;三类市: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市;四类市:黄山市。

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民生福祉、防范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平安建设、工作评价7个类别68项指标,总分150分(具体

 

见附件)。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一票否决”。

三、考核方法

(一)年度考核。

1.目标任务。设经济发展、民生福祉、防范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平安建设6类58项考核指标,总分120分,由省有关单位运用功效系数法或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2.工作评价。10项考核指标,总分30分,由省有关单位直接评分或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估结果计分。

(二)过程考核。对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出口总额、PM2.5平均浓度、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民间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等17项指标,分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等4个报告期进行考核。

(三)稳增长贡献单项考核。主要考核《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落实情况,根据各市对全省经济稳增长贡献情况考核计分。

四、考核程序

(一)各市自查。各市政府对2019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于2020年2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自查报告。

(二)部门考评。

1.承担“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单位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提供各市政府相关指标得分、有关数据和依据。

2.承担“工作评价”考核工作的单位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各市政府考核得分、有关数据和依据。

3.省监委、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扶贫办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各市政府“一票否决”情况。

4.省统计局于2020年2月底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各市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得分(含过程考核、稳增长贡献单项考核)。

(三)会议研究。省政府办公厅汇总各市政府考核情况,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结果运用

(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排名前7位、稳增长贡献单项考核排名前5位的市政府,由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排名后3位的市政府,由省政府予以约谈。

(三)考核结果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六、组织领导

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相关副秘书长,省监委负责同志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考核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负责日常工作。

七、考核要求

(一)客观公正考核。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细则(二级指标原则上不超过10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化考核系统,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过程考核,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二)严格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细则和评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抽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核实情况纳入对报送单位的工作评价;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外,各部门不得越级对县(市、区)进行考核,不得单独对各市政府实行单项考核。

附件:2019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2019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

 

类  别

序  号

指      标

分    值

提供部门

1

地区生产总值

5

7

6

3

 

其中:地区生产总值*

4

6

5

2

省统计局

全员劳动生产率

1

1

1

1

省统计局

2

财政收入

4

4

4

4

 

其中:财政收入*

3

3

3

3

省统计局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0.5

0.5

0.5

0.5

省财政厅

省统计局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

0.5

0.5

0.5

0.5

3

固定资产投资

4

4

4

2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

1

1

0.5

省统计局

技术改造投资*

1

1

1

0.5

省统计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民间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

1

1

1

0.5

省统计局

省发展改革委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

1

1

0.5

省发展改革委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

2

2

2

 

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

1

1

1

省统计局

电商发展

1

1

1

1

省商务厅

5

进出口总额*

1

1

1

1

省统计局

省商务厅

6

招商引资

1.5

1.5

1.5

1.5

 

其中: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0.5

0.5

0.5

0.5

省商务厅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亿元以上项目)

0.5

0.5

0.5

0.5

省发展改革委

制造业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情况

0.5

0.5

0.5

0.5

省商务厅

7

工业发展

3.5

3.5

3

2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5

1.5

1.5

0.5

省统计局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

1

0.5

0.5

省统计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降成本工作、严禁新增过剩产能和取缔

“地条钢”

0.5

0.5

0.5

0.5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统计局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

0.5

0.5

0.5

0.5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统计局

8

农业产业化

1

1

1.5

1

省农业农村厅

经济发展

9

服务业增加值*

1

1

1

2

省发展改革委

10

旅游业

2

2

2

3

省文化和旅游厅

11

民营经济

2

2

2

2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2

县域经济

1

1

1

1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13

园区转型升级

1

1

1

1

省发展改革委

14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2

1

1

1

省统计局

省科技厅

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

1

0.5

0.5

0.5

省科技厅

15

战略性新兴产业

3

2

2

1.5

 

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

1

1

1

1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

2

1

1

0.5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16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0.5

0.5

0.5

0.5

省统计局

省市场监管局

17

高新技术产业

2.5

2

2

2

 

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2

1.5

1.5

1.5

省统计局

省科技厅

高新技术企业数

0.5

0.5

0.5

0.5

省科技厅

18

建筑业增加值*

0.5

0.5

0.5

0.5

省统计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9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

0.5

0.5

0.5

0.5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小  计

39

38

37

32

 

民生福祉

20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

1.5

1.5

1.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调查总队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

1.5

1.5

1.5

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调查总队

21

城镇化率

0.5

0.5

0.5

0.5

省统计局

22

财政民生支出和民生工程

2

2

2

2

省财政厅

23

就业创业

1.5

1.5

1.5

1.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4

粮食安全

1

1

1

1

省粮食和储备局

25

养老服务业

0.5

0.5

0.5

0.5

省民政厅

26

社会保险参保

0.5

0.5

0.5

0.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医保基金安全

0.5

0.5

0.5

0.5

省医保局

27

教育发展

3

3

3

3

省教育厅

28

全民科学素质

0.5

0.5

0.5

0.5

省科协

29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0.5

0.5

0.5

0.5

省国资委

民生福祉

30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

2

2

2

2

 

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

1

1

1

省文化和旅游厅

新闻出版广电惠民工程

0.5

0.5

0.5

0.5

省委宣传部

省广电局

体育设施建设

0.5

0.5

0.5

0.5

省体育局

31

文化产业发展

2

2

2

2

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广电局

32

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2.5

2.5

2.5

2.5

省卫生健康委

33

社区建设管理和社会救助(包括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

1

1

1

省民政厅

省残联

34

城乡建设管理

1

1.5

1.5

1.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5

“两治三改”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

1.5

1.5

1.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6

互联网普及率(包括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0.5

0.5

0.5

0.5

省通信管理局

37

社会信用

0.5

0.5

0.5

0.5

省发展改革委

38

公共资源交易

0.5

0.5

0.5

0.5

省发展改革委

小  计

24.5

25.5

25.5

25.5

 

防范风险

39

金融安全

3

3

3

3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0

政府性债务管理及财政资金制度建设

2

2

2

2

省财政厅

小  计

5

5

5

5

 

脱贫攻坚

41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10

10

10

10

省扶贫办

小  计

10

10

10

10

 

生态环境

42

空气质量

4

4

5

6

 

其中:PM2.5平均浓度*

1

1

1

1.5

省生态环境厅

PM2.5平均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

0.5

1.5

1.5

省生态环境厅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0.5

1

1

1

秸秆禁烧

0.5

0.5

0.5

0.5

公共交通

0.5

0.5

0.5

0.75

省交通运输厅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0.5

0.5

0.5

0.7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3

水环境质量

2

2

2

3

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

44

土壤污染防治

1

1

1

1

省生态环境厅

45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5

1.5

1.5

1.5

省生态环境厅

46

水资源管理(包括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1

1

1

2

省水利厅

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1

1

1

1.5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

1

1.5

1

1.5

47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1

1

1

2

省发展改革委

能源消耗总量

1

1

1

1

48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建设用地降低率)

1

1

1

1

省自然资源厅

耕地保护

1

1

1

1

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

1

1

1

1

49

林长制实施情况

1.5

1.5

1.5

2

省林业局

5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1

1

1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黑臭水体治理

1.5

1

1.5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1.5

1.5

1.5

1.5

省农业农村厅

秸秆综合利用

0.5

0.5

0.5

0.5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0.5

0.5

0.5

0.5

化肥农药使用量

0.5

0.5

0.5

0.5

小计

23.5

23.5

24.5

29.5

 

平安建设

52

公共安全

4.5

4.5

4.5

4.5

 

其中:综治工作(包括扫黑除恶工作)

2.5

2.5

2.5

2.5

省委政法委

公安工作

1

1

1

1

省公安厅

信访工作

1

1

1

1

省政府信访局

53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3.5

3.5

3.5

3.5

省应急厅

54

交通运输和治超工作

1.5

1.5

1.5

1.5

省交通运输厅

55

食品安全

2

2

2

2

省市场监管局

药品安全

1

1

1

1

省药监局

56

质量工作

2.5

2.5

2.5

2.5

省市场监管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57

防灾减灾救灾

1.5

1.5

1.5

1.5

省应急厅

省气象局

省地震局

58

水利建设和水旱灾害防御

1.5

1.5

1.5

1.5

省水利厅

小  计

18

18

18

18

 

 

工作评价

59

工作落实(包括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建议提案办理、领导批示办理、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公文、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等)

3

3

3

3

省政府办公厅

营商环境(包括“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四最”营商环境工作)

1.5

1.5

1.5

1.5

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0.5

0.5

0.5

0.5

省发展改革委

60

党风廉政建设

3

3

3

3

省监委

61

群众满意度(包括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2

2

2

2

省统计局

62

法治建设工作

3.5

3.5

3.5

3.5

 

其中:依法行政

1.5

1.5

1.5

1.5

省司法厅

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1

1

1

1

法治宣传教育

1

1

1

1

63

审计工作

1

1

1

1

省审计厅

64

政务公开

6

6

6

6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

2.5

2.5

2.5

2.5

省政府办公厅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

1.5

1.5

1.5

1.5

省政府办公厅

互联网+政务服务

2

2

2

2

省数据资源局

65

深化改革

7

7

7

7

省委改革办

66

军民融合发展

1

1

1

1

省委军民融合办

67

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1

1

1

1

省军区

省退役军人厅

省人防办

68

创先争优

0.5

0.5

0.5

0.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小  计

30

30

30

30

 

  

150

150

150

150

 

注:1.*为季度考核指标。

2.省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仅作为相关指标分值及数据来源的“提供部门”,不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