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数管局发布时间:2022-09-0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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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国家、省、市、县、乡政务服务体系中最基础部分,承接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基层群众天天有感的政务服务领域关键小事,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好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的实施意见 》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线上线下融合、事项进驻、场所运行、窗口设置、人员力量、服务设施等方面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二、起草过程

6月9日-7月1日,对县区20个乡镇和2个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政务服务工作调研,初步形成工作意见,着手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7月25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印发至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征求意见。7月26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7月27日,征求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意见,请求给予指导建议。7月29日,综合多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9月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办理岗位、优化人员配置、加大经费保障,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运行稳定高效、事项办理标准规范、窗口设置科学合理、综窗作用充分发挥、人员配置专岗专责,持续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以“试点先行、选树典型、总结经验、梯次推进、全面推广”方式,实现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各项任务,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水平全省领先,到2025年底达到全国标杆水平。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坚持为民服务、减证便民、改革引领三项原则,通过整合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资源,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全面推进“只进一扇门”,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持续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规范场所设立,完善区域布局”“规范窗口设置,推行综合受理”“规范业务办理,拓宽服务渠道”“完善便民设施,提供便利服务”四个方面明确了13项具体任务,包括统一场所名称、优化区域布局、加强运行管理、全面梳理事项清单、科学设置综合窗口、合理设置特色窗口、推进事项全面进驻、动态调整办事指南、规范服务办理方式、鼓励优化服务流程、配置基础服务设施、加强特殊群体服务、鼓励探索免费寄递服务。特别是,采取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或2-3类分领域综合窗口的方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通过统筹整合人力资源的方法实现综合窗口专人专岗专责,避免出现群众办事“人等事”、窗口服务“事等人”现象,综合窗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开展督导检查”,分别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自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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