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市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各科室、中心:
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
凡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2年11月8日
市数管局决定废止、失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暨智慧政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09.27 |
2017.09.27 |
六政 〔2017〕60号 |
已失效 |
2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 |
2019.05.30 |
2019.05.30 |
六政办明电〔2019〕31号 |
已废止 |
3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0.05.27 |
2020.05.27 |
六政办 〔2020〕20号 |
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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