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文字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数管局发布时间:2025-11-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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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印发《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前期培育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及我市实际,对《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有利于精准识别数据企业、摸清数据产业底数,夯实我市数据产业基础,进一步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发挥数据产业的引擎作用带动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三、起草过程

9月上旬,认真研究《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910-109日,分别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局、14家代表企业及电子政务专家组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个月,共收集修改意见7条,经研究采纳6条,涉及奖补内容的1条未采纳;1013—1027日,先后完成合法性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对接、公平竞争审查、与宏观经济取向一致性评估等,最终形成《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送审稿)》。经1111日下午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以市数管局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等决策部署,规范我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培育和促进我市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六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数据企业培育认定目的、依据、原则等。

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数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数据企业的认定程序、有效期限、涉密企业认定要求等。

第四章培育措施,明确数据企业的培育扶持措施。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主要对数据企业培育认定进行监督和动态管理,明确前期已通过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效力。

第六章附则,明确实施细则解释部门、生效时间和原试行文件废止情况。

六、《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一)文件名称。参照《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将《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

(二)企业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明确提出要培育数据资源企业、做强数据技术企业、扶持数据服务企业、做优数据应用企业、发展数据安全企业、壮大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中将大数据企业调整为数据企业。根据新要求、新变化,拟将《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大数据企业相应修改为数据企业

(三)企业分类。《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认定企业主要是服务类、应用类、制造类、资源类、衍生类等五类企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并参考江苏、福建、河南等地培育认定、常态化入库等文件,将我市数据企业分为六类: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四)认定条件。《六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服务类、应用类、制造类企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业务收入占比方式,对资源类、衍生类企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新一代信息技术投入方式,根据认定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培育导向性,修订后拟对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等5类企业保留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业务收入占比认定方式,数据资源企业拟参照《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采用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资源量方式。在放宽条件中参照《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及六安实际,拟增加:在数据及相关领域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被市级以上数据部门评为典型案例或者在市级以上数据部门组织的大赛中牵头参与并获得奖项的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认定程序。企业业务可能涉及多项分类,拟增加企业按照最符合企业发展方向自主选择分类类型,其他业务可以兼顾,数据业务收入占比可以累计;拟将通过认定的数据企业,有效期两年修订为有效期四年

(六)培育措施。结合《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将培育措施归纳概括为政策激励、供需对接、人才服务、宣传推广,根据最新政策文件,拟增加指导企业进行安徽省大数据、区块链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方面培育措施。

(七)已认定企业的过渡问题。拟增加已通过认定的六安市大数据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后根据本细则申请认定六安市数据企业。条款。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市数管局将做好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等工作,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讲,便于各县区和相关企业熟悉掌握《实施细则》,并根据《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5年度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扶持我市数据企业发展壮大。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大数据中心,0564-337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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