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数管局(政务服务局)发布时间:2020-08-1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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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现将《六安市“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0日

 

 

六安市“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中央、省改善民生决策部署和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六安市加快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工作方案》(六数管〔2020〕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要求: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查找薄弱环节,规范资金使用,着力提高“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资金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按照《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之“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0〕20号)要求,市、县(区)数管局、卫健委、财政局等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定性分析,定量评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市级形成项目评分和各县(区)评分。

(三)目标导向,加强应用。注重目标导向,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场景推广应用,重点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二章  评价对象、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  绩效评价对象为8个县(区)的“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实施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对象为8个县(区)。

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决策情况。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掌握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及合理性等方面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有效性、项目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媒体宣传和公开公示、项目验收、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方面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方面的情况。

(四)项目效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长久运行和社会影响、响应速度、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关于印发加快推广使用‘安康码’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60号);

(二)《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的通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之“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0〕20号)

(五)《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0〕21号)

(六)《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财绩〔2020〕66号)

(七)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八)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章  评价指标 

第七条  评价指标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六安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预〔2016〕700号)要求,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和系统性原则,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编制形成。

第八条  本专项评价指标由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构成(详见附件评价指标表)。

第九条  绩效评价综合采用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进行。 

第四章  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各县(区)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报市数管局。市数管局于次年1月10日前完成对县(区)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交市财政局和市民生办。

第五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90)、良好(90>S≥80)、一般(80>S≥60)、差(S<60)四个等级。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市级民生工程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实施氛围。  

第十三条  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数管局将认真梳理、分析。对涉及政策制度层面的问题,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对涉及地方实施方面的问题,将督促有关县(区)限期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数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附件:六安市“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

六安“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1

 

决策

(10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

充分性

2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

1.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得1分;

2.项目立项符合《市民生办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的通知》有关规定,得1分。

2

立项程序

规范性

2

项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审批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必要的论证研究或集体决策。

1.提供有关部门项目批复文件,得0.5分;

2.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得1分;

3.项目经过论证或集体决策,得0.5分。

3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

项目是否设立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

1.设立了全面、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得1分;

2.绩效指标科学合理,得1分;

3.未设立绩效指标,不得分。

4

绩效目标

明确性

2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

年度绩效目标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十六字方针要求得2分,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5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

科学性、合理性

2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1.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有关标准编制,得1分;

2.提供预算编制报表或资金测算表,得1分。

6

 

 

 

 

 

过程

(20分)

 

 

 

 

 

 

 

 

 

过程

(20分)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

健全性、有效性

2

“安康码”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成立了本级“安康码”民生工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得1分;

2.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得1分;

7

 

 

 

 

 

项目管理

项目采购执行情况

3

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反映和考核项目采购管理的规范性。

1.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得1分;

2.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监理制,得1分(未引入监理机制,但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健全、监管执行到位,得1分);

3.严格执行合同制,按照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得1分。

8

监督检查

2

是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等进行监管。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得1分;

2.至少开展一次项目专项督查,印发相关文件,得0.5分;

3.监督检查中没有问题或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的,得0.5分。

9

信息报送、媒体宣传和公开公示

4

是否按要求报送“安康码”民生工程相关资料,是否加强媒体宣传,是否做好必要信息的公开公示。

1.每周报送周进展情况,且报送信息属实,无错报、漏报,得1分,不报、迟报、错报、漏报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按要求报送其他日常工作材料、年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等,得0.5分,每少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加强“安康码”民生工程媒体宣传,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视台、党报党刊和其他主流媒体宣传或发表“安康码”信息2篇(次),得1分,少一篇(次)扣0.5分;在市级电视台、党报党刊和其他主流媒体宣传或发表“安康码”信息4篇(次),得1分,少一篇(次)扣0.25分。

4.按要求及时公示项目信息(实施主体、项目进度等),得0.5分,不公示不得分。

10

项目验收

2

是否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评价验收的规范性、及时性。

1.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总结、验收,得1分;

2.验收程序规范、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得0.5分;

3.验收资料完整、规范,得0.5分。

11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制度

1

是否制定了“安康码”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制定了“安康码”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未制定相关制度,不得分。

12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具体落实到“安康码”民生工程的资金。

预算资金:计划安排到“安康码”民生工程的资金。

1.资金到位率=100%,得2分;

2.100%>资金到位率≥80%,得1分;

3.资金到位率<80%,不得分。

13

预算执行率

2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实施“安康码”民生工程实际拨付的资金。

1.预算执行率=100%,得2分;

2.100%>预算执行率≥80%,得1分;

3.预算执行率<80%,不得分。

14

资金使用

合规性

2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设置了“安康码”民生工程资金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得0.5分;

2.资金拨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规范,得0.5分;

3.资金支付进度符合合同约定,无拖欠款项现象,得0.5分;

4.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0.5分。

15

 

 

 

 

 

 

 

 

产出

(50分)

 

 

 

 

 

 

 

 

 

 

产出

(50分)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安康码”申领及使用

12

考核“安康码”在辖区范围内申领及使用情况。

1.以各县(区)常住人口数为基数。

申领率=(申领人数/常住人口数)×100%。

(1)申领率≥80%,得6分;(2)80%>申领率≥60%,得5分;(3)申领率<60%,不得分。

2.人均核验数=核验总次数/申领人数。

(1)人均核验数≥5,得3分;(2)5>人均核验数≥3,得2分;(3)3>人均核验数≥1,得1分;(4)人均核验数<1,不得分。

3.人均亮码数=亮码总次数/申领人数。

(1)人均亮码数≥8,得3分;(2)8>人均亮码数≥5,得2分;(3)5>人均亮码数≥3,得1分;(4)人均亮码数<3,不得分。

16

“安康码”三卡合一推广应用

6

实现“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并在试点医院推广应用。

1.在10个药店推广扫“安康码”买药功能,得3分;每少1个扣0.3分。

2.在县(区)级试点医院实现扫“安康码”出入核验、挂号取号、就医结算等功能,完成一个医院得3分。

17

政务服务中心场景应用

9

打通“安康码”与政务数据共享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中心扫码出入、预约取号、扫码办事等功能,推进“安康码”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用全覆盖。

1.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均实现“一码出入”,得1分;

2.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均实现“一码取号”,得2分;

3.通过自助终端设备或其他扫码设备实现“安康码”与电子云签、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扫码办事。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均实现“一码通办”事项数超过150项(查询类事项不得超过50%),得6分。未完成的按以下比例得分,得分数=(实现事项数/150)*6。

18

其他场景应用

14

探索“安康码”在发热门诊、企业服务、支付、公共场所服务、教育、交通出行等更多领域的场景应用。

以下场景中,完成其中2项场景应用的,得基本分6分,每少完成一项扣3分;在完成2项场景应用的基础上,每多实现一项(不限于以下场景)得2分,最多得8分。(1.安康码发热门诊登记:此场景至少覆盖到1个县(区)级医院;2.企业服务:至少完成10个规模为三十人以上的企业扫码考勤应用;3.支付:至少实现一个场景的扫码支付功能,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4.公共场所服务(景点、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实现4个及以上(覆盖3类及以上)公共场所扫码进出和预约功能;5.教育:实现高校、中小学校园健康打卡,健康打卡学校数/(高校、中小学学校)总数的比例达10%及以上得2分,10%-8%得1.5分,8%—6%得1分,低于6%不得分;6.交通:实现公共交通扫码核验和扫码乘车;7.集成停车诱导、泊位查询、收费支付等功能,实现在区域内公共停车场扫码停车;8.除预约外,与图书馆对接集成扫码借书、续借等服务)

注: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实现的其他场景应用应包含扫码核验在内的各项关键功能和应用,能够切实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否则不予加分。

19

产出质量

数据安全性

5

是否对“安康码”采集的数据进行安全管理。

1.制定“安康码”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得2分;

2.数据安全保障到位,未出现数据泄露现象,得3分,出现一次数据泄露事件扣完3分。

20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4

通过对“安康码”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时效进行评价,判断目标任务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

“安康码”在县(区)级试点医院实现场景应用,在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场景应用及其他场景应用等工作,均需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适当扣分。

21

 

效益

(20分)

项目效益

长久运行和社会影响

5

是否建立“安康码”长久运行机制以及是否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1.建立“安康码”长久推广、长效使用的机制,得1分;

2.加强“安康码”民生工程舆情管控,每出现一次“安康码”上访事件或负面舆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扣2分,超过2次扣完4分并取消年度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22

响应速度

5

考核“安康码”申诉、代申领审核处理情况。

1.平均申诉处理时长=已处理申诉总时长/申诉总条数。

7月1日起开始提交的申诉,平均申诉处理时长≤24小时,得3分;24小时<平均申诉处理时长≤48小时,得1分;平均申诉处理时长>48小时,得0分。

2.平均代申领审核处理时长=已处理代申领审核总时长/代申领审核总条数。

7月1日起开始提交的代申领申请,平均代申领审核处理时长≤24小时,得2分;24小时<平均代申领审核处理时长≤48小时,得1分;平均代申领审核处理时长>48小时,得0分。

23

满意度

10

考核社会公众对“安康码”民生工程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满意度=(调查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或电话访问、皖事通推送、服务评价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90%,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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