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已失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数管局发布时间:2020-08-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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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秘〔20209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贯彻落实〈2020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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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贯彻落实《2020数字江淮建设

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根据省《关于印发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数江办〔20206)精神,现将我市贯彻落实2020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夯实数字化基础设施

(一)建设数据中心。

1. 推进数字江淮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搭建江淮大数据中心地市子平台。推进城市级大数据中心建设,逐步整合迁移各部门现有机房,为市直各单位提供拎包入住的一站式服务。(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配合省公安厅完成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市公安局负责)

3. 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完成退役军人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库建设。(市退役军人局负责)。

4. 配合省委网信办建设安徽省互联网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计划2年内基本建成(市委网信办负责)

(二)汇聚共享资源。

1. 依托城市大脑构建城市数据底座,推进政务、社会、经济公共数据归集和共享,年内完成100%的政务数据(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数据除外)和60%的社会数据汇聚。逐步整合经济数据,并与江淮大数据中心无缝对接。(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库建设。(市数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文化资源、金融服务等主题库。(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配合省人社厅以全省社保卡持卡库和全民参保库为基础,汇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数据,建成全省人社业务数据资源库(市人社局负责)

5. 配合省公安厅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视频图像资源联网整合。(市公安局负责)

6. 配合完成全省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项目建设,推动刑事案件跨部门全流程网上协同办案,加强刑事办案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梳理完善政法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数据标准,建设政法单位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加快推进签章互认、安全边界等基础系统建设,分步打造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配合省司法厅推进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发挥网络平台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功能,建设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资源库。(市司法局负责)

8. 配合省实施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采集,统一汇聚至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建立全员人口健康医疗数据库,依托电子健康卡,实现市、县(区)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共享。(市卫健委负责)

(三)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

1. 推进市政务云平台建设。立足现有市政务云平台,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试用协议,逐步推进市直各单位信息系统上云,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化系统资源的统一规划、集中部署、按需调配、即需即用。(市数管局负责)

2. 配合省人社厅升级扩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云(一期)项目,建设人社云平台(二期)项目,为全省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系统提供基础支撑。(市人社局负责)

3. 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升级自然资源云。(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4. 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升级安徽文化云,完善皖游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咨询查询、在线购票、线路预订、语音讲解、智慧导游、电子导航、商品导购、一键投诉等功能。推动全市文化旅游数据向城市大脑汇聚共享。(市文旅局负责)

(四)提升网络承载能力

1. 拓展光纤网络和4G网络覆盖深度,梯次推进5G网络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5G基站1580个。(市经信局负责)

2. 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优化网间互联结构。(市数管局负责)

二、发展数字经济

(五)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1. 围绕5G核心器件和新材料、新型显示、电子产品关键零部件、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领域,力争组织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市科技局负责)

(六)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1. 出台支持线上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计划。(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盘活已有大数据资源,充分挖掘其应用价值,利用数据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深化与信息化领域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引入专业化大数据企业来六安布局,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大数据、5G等数字产业园区建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数管局等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

1. 大力发展线上经济,重点围绕智能制造、在线零售、在线教育、智慧健康、智慧旅游、在线办公、在线文娱、移动出行、在线科技服务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线上经济龙头企业,推出一批线上经济应用型场景,突破一批线上经济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线上经济品牌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推动“5G+工业互联网建设,支持企业利用云资源和5G技术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发展工业视觉监测、无线自动化控制、云化机器人等应用,发展个性化定制、网格化协同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2020年力争打造5-10“5G+工业互联网示范试点。(市经信局负责)

3. 加快智能制造发展,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全年培育认定省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个以上,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500台以上。(市经信局负责)

4. 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围绕重点领域和优势方向,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开展服务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努力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服务业集群。(市发改委负责)

(八)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

1. 建立区块链发展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做好区块链创新发展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市委网信办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深度融合,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推广5G应用。(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密码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设计,配合省医保局将区块链技术融入于医保业务基础管理子系统,实现医保结算票据场景下的应用。(市医保局负责)

4. 探索区块链+公证应用,配合省司法厅升级完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年底前实现非涉密公证信息上区块链。(市司法局负责)

5. 配合省数管局推动基于区块链的可信电子证照平台建设,推进一批电子证照上链,形成电子证照生成、管理、应用的可信存证体系与跨区域电子证照互信互认体系,实现电子证照使用的高效核验。(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探索区块链在人防质量监管、信访等领域的应用。(市人防办、市信访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探索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1. 配合省局探索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研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拟定指标体系初步框架。(市统计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数字政府

(十)全面提升皖事通办平台功能

1. 打造新型政务皖事通办平台,形成以移动端为引领、PC端、线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电视端协同发展的皖事通办总门户。深化智慧政务建设,全面提升线上政务服务功能,拓展不见面审批事项,提高办件质量效率。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云签、电子档案等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让政务服务好找、好问、好办、好评。2020年底,基于皖事通办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确有到现场办理的特殊需求外,基本实现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推出100个企业一件事,拓展上线30项社会服务事项、打造300掌上办事项。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领域,探索并落实集成套餐式政务服务。(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赋能升级安康码

1. 打造市级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使用规划,打通障碍堵点,推动安康码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年底前全市申领数达常住人口的80%。汇聚确诊人员、疑似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人员、核酸检测人员、入境人员等数据,实现数据精准核验,实时交互。建立对不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安康码人员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做到码上放心。(市数管局牵头,市卫健委、市信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安康码赋能升级,使之具备个人信息、电子证照、支付凭证等多种功能,实现在政务服务、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市数管局牵头,市教体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推动安康码与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的互联互通,拓展社保查询、就医挂号、业务办理等场景应用。(市数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安康码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从网上办码上办,实现政务服务扫码登录、扫码取号、扫码办事、扫码评价,真正做到一码通办。(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线下政务服务水平

1. 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行一窗分类受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全面推行集中办、无差别办。通过下放、委托、基层代收代办等方式,推行基层办、就近办。依托线上服务终端和线下自助设备,推行政务服务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聚焦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实行并联办理,推动更多跨部门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市数管局牵头,市委编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1. 政务服务网上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进金融、运输、人才、民生、市场等服务上线专栏。(市数管局牵头,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一律实行网上备案;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实行远程审批。(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升级,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实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智能化辅助审批。(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发挥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线上线下、常态长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政府办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建成企业开办全流程 网通办平台,全面实现全省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实现9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税务局负责)

7. 配合省商务厅整合港口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口岸物流辅助系统平台,实现通关和物流作业同步进行。(市商务局、六安海关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公证等服务新模式。(市政府办牵头,市数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互联网+监管

1. 深化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配合做好国办电子政务办对省级互联网+监管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市县两级监管部门按照应领尽领、应编尽编的原则及时认领、编制国家监管事项清单。(市数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数字社会

(十五)推进城市大脑建设

1. 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科学编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分级分类分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市数管局牵头,市大数据公司、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建设城市数字平台(数据底座),构建一屏摸清家底,一图统揽全局城市运行总体态势,开发经济运行、城市治理、政务服务、旅游服务、民生服务、生态环保等跨部门专题应用场景。推动城市数字平台(数据底座)与江淮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市数管局牵头,市大数据公司、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一批县(区)智慧化改造项目,在国家级和市管省级开发区全面开展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负责)

(十六)推进智慧教育建设

1. 深入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建成48.4%的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市教体局牵头,市扶贫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启动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各地各学校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中期总结工作。(市教体局负责)

(十七)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1. 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四级甲等测评要求。加快推进智医助理建设,完善智医助理产品功能,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推动1家市属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完成电子健康卡线上线下用卡环境改造,提供互联网咨询、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和移动支付等服务,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四级以上。(市卫健委负责)

2. 推进医疗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市智慧医疗保障大数据、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体系、夯实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支撑,搭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等相关系统,完成医疗保障业务系统和数据与省集中医疗保障业务基础子系统的对接。(市医保局负责)

(十八)推进智慧人社建设

1. 打造智慧就业一体化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就业服务和大数据模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招聘网上办事和实体经办的有效结合和互补,突破服务时间和服务场所局限,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网上服务。升级完善就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持续推动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服务、移动应用、12333电话、自助终端等多位一体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全面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市人社局负责)

(十九)推广智慧养老服务

1. 完成六安市民政养老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打造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和省级示范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推进信息技术与养老产业融合,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1. 开展第三批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选取霍邱县五岳社区和金安区刘园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拓展智慧社区试点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试点层级,推动在街道、县区、市级整体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单位动态调整机制,形成有退有进的良性工作机制。鼓励全市各县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市民政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开展农村交通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上服务和点对点、门对门的线下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货运需求;开展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提升行业运行监测与决策支持的应用效能;推进交通运输科技执法,建设执法平台,运用5G等新技术提升执法水平。(市交通局负责)

(二十二)打造平安六安

1. 配合省公安厅建设智慧皖警1+10+N”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推动公安工作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升级。配合省公安厅升级公安交警驾驶人、机动车管理系统。(市公安局负责)

2. 加快推进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应急跨网通信系统、自然灾害感知网络和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感知和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持续提升源头防控、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救援装备和实战能力水平。(市应急局牵头,市人防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配合省有关单位完成高速公路视频监控和团雾预警系统升级优化。完善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和高速公路雾区诱导防撞系统。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等有效运行。配合省有关单位升级改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集成整合地质灾害三维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系统,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疫苗电子追溯制度,督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建设疫苗追溯系统,督促配送企业上传疫苗追溯信息。配合建设安徽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对接国家疫苗协同服务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全过程可追溯。(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重要产品追溯制度,汇总各部门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的加工、检测、流通、消费各环节信息。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餐饮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管,满足对餐饮单位、电梯、气瓶灌装及存储场所集中远程监管的需求。(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助力网络脱贫攻坚工作

1. 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网络覆盖质量,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配合省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应用,完善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综合运用扶贫开发数据,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交换整合部门间数据,充分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提升网络扶贫信息惠民服务平台,探索大数据技术在返贫监测预警中的应用,精准动态帮扶各类贫困群体。(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局、市数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运用互联网+公共就业平台,助力特殊贫困群体就业脱贫。(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局、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网络扶贫项目支持力度,引导更多网信企业与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结对帮扶,有序推进网络扶贫项目合作实施。(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推进电商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优化农村地区快递服务和网络接入,2022年实现行政村100%通快递,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建设数字乡村

1. 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益农信息社全市行政村覆盖率80%以上。推动农业物联网在农业各领域示范应用,力争示范点每个县区2-3个,示范点累计达到20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上行。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培育10个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设数字长三角

1. 配合省数管局打造跨省通办精品事项,加快推进由我省牵头的9项长三角一网通办”“精品事项。配合省数管局推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专窗系统直接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交换;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窗口管理系统,共同建设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信息、就近办理。推动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地区广泛共享互认,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区域内共享互认。(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立数据供需关系长效更新机制。实现三省一市各类政务数据可互通、河查询、可源用。配合省数管局向长三角汇聚数据资源,共同整合形成长三角自然人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库,加快推进一批综合应用库建设,为长三角一网通办提供支撑。(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配合省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远程互动教学和教研平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防指挥通信项目建设。(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人防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配合省发改委建设信用长三角,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共享互动及生态环境、旅游等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惩戒,扩大信易贷规模,创新开发信用+”产品。(市发改委负责)

五、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六)强化顶层设计

1. 编制《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六安)总体规划(2020-2025年)》《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数管局负责)

2. 做好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委网信办负责)

3. 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办秘〔202054号),研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市发改委负责)

(二十七)完善制度建设

1. 组织起草并推动出台《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实施意见》《六安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六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数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

1. 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将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经费纳入电子政务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将安康码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支持市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和皖事通办平台项目建设。(市财政局负责)

2. 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及时对外公布数字经济人才招聘公告,吸引六安籍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回乡创业合作。在财政、人社、科技、金融等方面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与政策,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来我市参与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六安)建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保障网络安全

1. 贯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防篡改、防泄漏、防攻击的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测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统筹做好网络攻防演练、网络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培训等工作,加强安全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监管。做好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培训等工作。(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数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三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防控

1. 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降低网上平台使用门槛,优化交互体验,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疫情防控数据共享应用

依托城市数字平台,推进疫情数据归集共享,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撑。上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密切接触者查询、确诊病例分布查询等信息服务。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汇聚构建疫情防控风险预警模型,推动安康码跨地区互信互认,为疫情排查、态势研判、复工复产等提供数据支撑和精准服务。(市数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1. 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首次办税申领增值税发票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升级改造企业开办系统,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邮政速递新模式,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加强指导,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加有效供给。市数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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