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结算审计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数管局发布时间:2026-05-0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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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结算审计服务,请符合要求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结算审计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9: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三份送达我单位,逾期不予接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期限:服务商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在市数管局驻点完成审计工作。

服务地点:本单位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审计服务概述:主要对纳入审计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工程量或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逐个项目出具第三方结算审计报告。

(二)审计项目规模:主要包括六安市数管局2023年电子政务软件整合项目等共13个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总额约8340万元。

(三)审计具体内容:(1)审核项目价款结算依据;(2)审核项目变更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3)审核项目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4)审核项目服务价格及差价调整是否合规;(5)审核项目取费是否准确;(6)其他项目价款结算需要审核的事项。

(四)审计服务要求:(1)专业能力要求:配备熟悉现行计价标准及同类项目审计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结算审计;(2)服务效率要求:合理统筹审计服务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出具第三方结算审计报告;(3)合法合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项目计价规范、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确保审计流程、计价依据、审计结论合法合规;(4)独立公正要求:科学客观界定合同各方责任,公平核算项目费用,确保审计结论公平公正。(5)真实准确要求:全面细致复核项目工作量、费用计取等内容,确保数据完整精准、增减有理有据。

三、响应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服务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服务商:

(1)服务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服务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服务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报价方式及付款条件

(一)收费标准和投标最高折扣率如下:


(二)付款条件:审计费用按审计结果及服务商投标折扣据实结算,最多不超过8.5万元。

1.相关材料装订成册,附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息化项目结算审计业绩、企业资信、人员配备、政务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方案、服务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参考《比选响应文件格式》),服务商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后取消其比选资格。

2.请于2026年5月13日9:00前按要求提供三份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18室。

3.成交服务商须再提供电子版一份。

六、定标原则

1.2026年5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在市数据资源局会议室现场开标。本项目为自行采购,经资质审核合格且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实行质价从优的原则确定中选服务商,若存在质价相同情形,将通过现场抽签方式推荐成交服务商。

2.本次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审查服务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审查服务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审查的次低报价服务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通过审查的次低报价服务商响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本次项目最高折扣率6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折扣率×65%;

(4)评审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服务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单位: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3370989

联系人:李丹丹

附件:比选响应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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